云南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亚洲图片

  中新网4月30日电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为严明规矩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云南省纪委监委将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许玉红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20年11月至2023年3月,许玉红在担任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期间,多次异地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娱乐活动。许玉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勐龙交警中队中队长陈立新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费用、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2年2月至5月,陈立新任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勐龙交警中队中队长期间,先后多次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单位制作宣传栏、公示栏,修缮楼房,购买床具、冰箱,为单位工作人员购买服装,相关费用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4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陈立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3.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王红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11月,王红到省外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到北京、苏州等地游玩,食宿、交通等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王红在担任红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香烟、白酒等礼品及健身卡折合共计2.8万余元。王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康晓峰,男,汉族,1962年2月生,黑龙江鹤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5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鹤岗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绥滨县委副书记、县长,绥滨县委书记,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鹤岗市副厅级干部。2022年3月退休。  被告人刘某向“慕名而来”的杨某介绍称自己与各个艺术体育类大学的书记、校长都很熟,可以托关系让孩子在合同期间被某体育学院体育舞蹈专业录取,如未被录取,7日内退还所有费用。杨某当场与刘某签订了一份居间协议,支付9.5万元的费用。后来杨某在约定日期仍未收到孩子的录取通知书,于是询问刘某具体情况,刘某还欺骗杨某称其孩子已被录取,但还需要缴纳某体育学院大一的学费,杨某遂向刘某转账1.1万元。刘某后续还给杨某寄了一份某体育学院补充入学行程安排、补录申请表和补充入学说明书让其填写,称其孩子可以被某体育学院录取了,但还需要等。但直到杨某报案,都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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